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发布
2月13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发布,这是21世纪以来第20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
文件全文共九个部分,包括:
文件明确,要立足国情农情,体现中国特色,建设供给保障强、科技装备强、经营体系强、产业韧性强、竞争能力强的农业强国。
文件指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我国发展进入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的时期,守好“三农”基本盘至关重要、不容有失。党中央认为,必须坚持不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举全党全社会之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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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产假、护理假、育儿假等各类假期新规
近日,南京市审议并《南京市人口与生育服务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其中对各类假期进行了明确规定,包括子女三周岁前,夫妻双方每年分别享受十天育儿假;父母年满六十周岁患病住院期间,独生子女每年享受5天护理假等。该规定将于2月10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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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金融资产风险分类办法》
覆盖更全并强调履约能力
银保监会官网2月11日消息,日前,银保监会、人民银行制定了《商业银行金融资产风险分类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将风险分类对象由贷款扩展至承担信用风险的全部金融资产。除总则和附则外,主要包括四方面内容。
一、风险分类对象由贷款扩展至承担信用风险的全部金融资产;
二、非零售金融资产风险分类应以评估债务人的履约能力为中心;
三、次级类、可疑类、损失类金融资产合称为不良资产,金融资产逾期后应至少归为关注类;
四、对重组资产设置重组观察期,不得低于1年。
《办法》将于2023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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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新规
江苏省人社厅下发《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有关政策的意见》,对这几年工伤保险认定过程中集中出现的一些问题统一认定口径。《意见》于2月1日起正式施行。此次下发的《意见》增加了对“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细化的条款,明确职工在上班前和下班后的一段合理时间内,搬运、清洗、准备、整理、维修、堆放或收拾其工具和工作服,或者根据法律法规、行业操作规程、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规定,为完成工作所做的其他准备或者后续事务,视为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在此期间受到的伤害均可认定为工伤,从而进一步规范了全省工伤认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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