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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春将至,这些法律小提示不可忽视!

浏览: 时间:2024-02-09 分类:同与泽原创

作为岁月的坐标和情感的寄托,春节周而复始的来到中国人的生命里。转眼又是一年过去,新春将至,让我们了解下面关于春节期间的法律小知识,欢欢喜喜过大年。

HAPPY NEW YEAR

爆竹声中一岁除,谨防意外要赔偿

放烟花、爆竹给节日增添了喜庆的氛围,今年有些地区也放宽了对燃放烟花的管控。但是我们在放烟花、爆竹的时候要注意以下法律、法规规定:

1.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燃放烟花爆竹,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确定限制或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和种类。

第四十二条: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3.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违反国家规定,……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等危险物质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因此,放烟花、爆竹损毁建筑或其它财物的,财物损失者可以要求赔礼道歉、停止损害,可能还需要按价赔偿。造成人身损害的,需要根据人身损害程度进行赔偿,包括医药费。如果烟花爆竹乱飞,造成加油站、山林、草地等地方失火的,燃放人有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大家应遵守当地相关部门关于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和种类。

欢多情未极,赏至应停杯

佳节期间,亲朋好友酒食相邀,长幼聚饮。不少人在聚会的时候喜欢劝酒,那么,哪些劝酒行为要承担责任?同桌共饮,如果出现明知对方不能饮酒仍劝其喝酒、强迫性劝酒、未安全护送同桌的醉酒者等情况,此时,饮酒者发生意外,酒友需要承担一定责任。因此,欢多情未极,赏至应停杯,感情表达到就好,尽量莫多劝酒。同时,要对酒后之人给予必要的照顾,避免其处于危险状态或受到意外伤害。

稚子齐歌乐岁诗,倾囊分遍买春钱

“你的压岁钱我帮你保管了!”很多小朋友在收到红包回家后都会听到这句话。那么,家有神兽,从法律角度看作为家长,过年应如何收红包呢?

根据《民法典》规定,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分为以下三类(只从年龄角度分析):

1.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18周岁以上;年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公民,若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也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3. 无民事行为能力(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

发红包是一种涉及经济利益的行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也就是说,给8-18周岁的孩子发红包,他们有权自己收自己花。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法律行为。如果你给不满8周岁的孩子发红包,他是没有资格收的,即便收了,过会儿熊孩子惹你生气,从法律角度讲,你还可以再要回来。不过,要是孩子的父母在收红包的时候说“来,谢谢叔叔的红包”,那你就要不回来了,因为孩子的父母代理孩子对你赠送的红包表示接受。(哈哈哈,家里有孩子的知道怎么收红包了吗?)

对于父母来讲,在孩子或者父母接受压岁钱之后,无论存于谁的名下,究其本质仍属于孩子受赠的财产,所有权归属于孩子,不能视为家长的财产。家长作为法定监护人,其享有的权利仅仅是代为管理,并不能擅自使用、随意处置孩子的压岁钱。家长如要对孩子的压岁钱进行处分,前提必须是为维护孩子的利益,如为其购置生活、学习用品,支付课外辅导等费用。

故岁今宵尽,新年明旦来。江苏同与泽律师事务所全体律师祝大家辞旧迎新,欢欢喜喜过大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