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作为第三方代表之一,在公司业务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同时供应商的行为也有可能让公司承担责任。因此,相应业务责任人需要履行合规管理职责,公司采购部门也应当对第三方代表执行“尽职调查”的程序,优化公司供应链管理,使供应商成为企业经营竞争中的助推器。下文将介绍供应商选择和审核阶段的尽调指南。
一、定义
从合规角度对供应商背景情况进行的审慎性调查,以确定公司是否与该供应商开展合作。未合规尽职调查或者合规尽职调查有效期届满的供应商,不得与公司建立新的合同关系。
二、范围
建立合同关系前,公司应对合规风险较高的供应商进行审慎性调查。以下情况,豁免合规尽职调查:
1
供应商为公司的关联企业
2
国家及地方招投标管理规定,以公开招标方式由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招标
3
监管机构在官方文件中指定的供应商
4
不需要签署书面合同且当场履行的小额采购
5
供应商拥有良好声誉,经法律合规部同意豁免合规尽职调查
三、内部合规尽调流程
1. 合规疑虑情形
供应商、持股2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存在以下情形即认为存在合规疑虑:
(1)被列入本公司的合规关注名单;
(2)供应商提供的基本信息与第三方数据库信息不一致经营异常;
(3)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4)过去三年内曾经受到行政处罚;
(5)过去三年内曾经受到刑事制裁;
(6)过去三年内曾经在民事诉讼作为被告败诉;
(7)与行贿、欺诈、舞弊、假冒伪劣、侵犯知识产权、垄断、洗钱等相关的负面媒体曝光;
(8)被列入联合国、世界银行、美国、欧盟、英国、日本等国家出口管制和经济制裁名单。
2. 如何处理合规疑虑
对发现的合规疑虑进行判断:
(1)是否与本公司有关联?
(2)是否可能影响本公司与供应商的合作?
(3)是否影响本公司对供应商的信任?
如果对以上三个问题回答均为否定,可以进入调查结论环节。
如果对其中任何一个问题无法给出否定回答,应联系供应商,核实信息是否属实。
四、澄清合规疑虑
如果供应商否认信息属实,应要求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
如果供应商承认信息属实,应要求供应商提供详细的情况说明
五、调查结论
从以下三种调查结论中选择一种:
(1)通过——无合规疑虑或者合规疑虑与本公司无关联;
(2)不通过——有合规疑虑且可能影响本公司与供应商的合作或者本公司对供应商的信任;
(3)附条件通过——有合规疑虑且可能影响本公司与供应商的合作或者本公司对供应商的信任,但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控制风险。
附条件通过时,应根据具体风险情况决定所附条件,例如限制合作规模、限制合作时长、限制付款条件、在合同中增加单方面无条件解约条款、在合作过程中采取现场监督等控制措施、进行事中或事后审计等。
六、合规尽职调查的有效期
合规尽职调查有效期一般为三年,从做出调查结论之日开始计算。
(1)在有效期内,如果有证据表明供应商发生了构成合规疑虑的情形,应当启动新的合规尽职调查。如果供应商不能通过合规尽职调查,原合规尽职调查有效期即终止,不得与供应商建立新的合同关系。
(2)在有效期内,与供应商建立合同关系时不需要再次进行合规尽职调查。
(3)有效期届满前,可以对供应商再次进行合规尽职调查。通过合规尽职调查后,有效期相应续展。
(4)有效期届满后,如果未重新对供应商进行合规尽职调查,不得建立新的合同关系。
有效的供应商管理是供应链合规的关键,企业通过建立有效的合规管理体系可以降低供应链合规风险的发生概率,增强企业市场竞争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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