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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退休年龄的劳工人员因工受伤后如何维权

浏览: 时间:2022-08-27 分类:同与泽原创

 方案一:申报工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

    第三十二条  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

    二、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未办理退休手续或者未依法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继续在原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用人单位招用已经达到、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或已经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在用工期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如招用单位已按项目参保等方式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应适用《工伤保险条例》。

 

    江苏于2020年12月14日通过了《江苏省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和实习生参加工伤保险办法》, 用工单位可以依据本办法为超龄就业人员、实习生参加工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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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回复意见与司法判例

  回复意见:[2010]行他字第10号、[2012]行他字第13号

用人单位聘用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务工农民,在工作时间内、因工作原因伤亡的,应当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工伤认定。

  司法判例

 《中国行政审判案例》第二卷第69号案例:退休返聘人员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工作原因发生事故可以认定为工伤。

(2019)粤行再3号

 一审、二审、再审均裁定应认定为工伤

 简要概括案情:达到退休年龄的员工在下班途中受伤,被认定为工伤

 法院裁判观点:劳动者是否超过退休年龄不必然影响工伤认定

 特别关注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不属于基本养老保险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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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案二:主张侵权赔偿

 案由: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 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公报案例:(2019)苏06民终3278号

 特别注意:建筑施工企业已为从事危险工作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的,并不因此免除企业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的法定义务。且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并非雇主责任险,该人身保险的受益人一般为被保险人或其指定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