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李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共6章74条,重点规定了以下内容。 一是完善领导管理体制。进一步健全党管保密体制机制,明确中央保密工作领导机构和地方各级保密工作领导机构的具体职责。细化保密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强调机关、单位保密工作主体责任。明确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和相关主管部门在推动保密科技创新、开展保密宣传教育、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的工作职责。 二是加强定密管理。进一步完善保密事项范围制定、修订制度,明确保密事项范围应当规定的主要内容。明确有定密权限的机关、单位应当制定国家秘密事项一览表,并及时修订。区分法定定密责任人和指定定密责任人,规定定密责任人范围和具体职责。明确对应当定密但没有定密权限的事项要先行采取保密措施,依法报有权机关确定,并对定密授权作出补充规定。进一步细化密点标注和派生定密制度,明确适用的具体情形。 三是细化保密管理。明确绝密级国家秘密载体、密品、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管理要求。压实机关、单位对信息系统、信息设备的日常保密管理责任。规定安全保密产品和保密技术装备保密管理要求,明确研制生产单位具体义务。细化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要求,完善涉密会议活动保密管理,明确涉密数据保密管理制度和风险防范措施。细化涉密人员岗前、在岗和离岗保密管理要求,完善涉密人员权益保障等制度。 四是强化监督管理。明确国家保密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制定原则要求,细化完善保密检查事项范围和检查规范。完善密级鉴定制度,明确分级受理机制。明确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协调配合、通报情况等制度。 为预防和制止网络不正当竞争,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鼓励创新,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数字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发布《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该规定将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 《规定》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坚持鼓励创新。保护企业创新成果,着力促进互联网行业发挥最大创新潜能。 二是着力规范竞争。顺应我国数字经济发展新特点、新趋势、新要求,完善各类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认定标准及规制要求。明确了仿冒混淆、虚假宣传等传统不正当竞争行为在网络环境下的新表现形式,列举了反向刷单、非法数据获取等新型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并设置兜底条款,为可能出现的新问题新行为提供监管依据。 三是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回应社会关切,对当前我国线上消费中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刷单炒信、好评返现、影响用户选择等焦点问题进行规制,为解决线上消费新场景新业态萌发的新问题提供政策支撑。 四是强化平台责任。督促平台对平台内竞争行为加强规范管理,同时对滥用数据算法获取竞争优势等问题进行规制。 五是优化执法办案。针对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辐射面广、跨平台、跨地域等特点,对监督检查程序作出特别规定。创设专家观察员制度,为解决重点问题提供智力支撑和技术支持。 六是明确法律责任。充分发挥市场监管领域法律法规“组合拳”作用,有效衔接反不正当竞争法、电子商务法、反垄断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同时,明确了没收违法所得的法律责任,强化监管效果。《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
《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