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起这些商业健康保险也有个税优惠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印发《关于适用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自2023年8月1日起实施。《通知》明确将适用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范围扩大至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和疾病保险等商业健康保险主要险种,增加了产品保障内容,提高了灵活性。针对既往症等人群保障不足的现状,要求将其纳入医疗保险承保范围,开发保障额度更高、责任更丰富的长期护理保险和疾病保险产品。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定》施行 人社部发布《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定》,这是我国首部系统规范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及相关活动的专门规章,自2023年8月1日起施行。《规定》适用于在我国境内从事人力资源服务活动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规定》在服务规范方面,针对招聘信息审查、个人信息保护、明示服务信息、开展公平竞争等人力资源服务活动,统一规定了服务原则、事项、标准。在行政许可和备案方面,明确了相关条件、程序、材料、时限等规定,进一步简化材料和优化流程,提升政务服务便民化水平。 新版《禁止滥用知识产权排除、 限制竞争行为规定》施行 市场监管总局修订印发《禁止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规定》,于2023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相较于2015年制定的《关于禁止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规定》,重点在以下方面进行了修改完善:一是扩充“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内涵。二是健全利用行使知识产权的方式实施垄断行为的认定规则。三是加强对知识产权领域典型、特殊垄断行为的规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