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近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
《办法》完善了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监管制度:增加从事证券法律业务备案管理的规定,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应当按照规定报证监会和司法部备案;增加律师事务所完成核查的工作要求;明确律师事务所应当指派律师进行有关的核查和验证工作,未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工作人员只能从事相关的辅助工作等。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
《办法》明确要求,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鲜切果蔬等即食食用农产品应做好食品安全防护,防止交叉污染;按照“警示为主,拒不改正再处罚”的基本原则设置法律责任,将部分条款的罚款起点适度下调。
《牙膏监督管理办法》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牙膏监督管理办法》,自2023年12月1日起实施。
《办法》明确要求,牙膏的功效宣称应当有充分的科学依据;牙膏标签禁止标注明示或者暗示具有医疗作用的内容、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