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免费服务热线:
13675113330
法律至上、诚信为本、勤勉敬业、团结进取

民间借贷相关问题解答

浏览: 时间:2023-04-13 分类:普法专栏

一、什么是民间借贷?

依据《最高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规定,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通融的行为。现实生活中最常见的民间借贷是发生在自然人之间的借贷,也存在企业与企业之间拆借借款的情况。

二、哪些借贷行为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一是借贷资金来源要合法!一般而言,出借的借款均应是出借人的自有资金,法律明确规定: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再对外转贷的,借贷合同无效。

二是借贷的目的要合法!一般而言,民间借贷应系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因生产生活需要产生资金短缺而进行资金通融的一种法律行为,如果未取得放贷资格,而以盈利为目的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长期地牟取利益,应当认定这种借贷行为是无效的。如出借人明知道借款人借款是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比如出借赌资等情况,该借贷行为也是无效的。

三、民间借贷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民间借贷合同被确认无效后,行为人因民间借贷合同所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相对人亦享有对已交付财产的返还请求权。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此外,借贷合同无效的还会有以下的不利后果:一是利息的约定无效;二是担保合同无效(如有)。

四、民间借贷能否约定利息?

可以,但是利息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上限。根据最新的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的规定,最高利率上限不得超过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也就是我们通常说的LPR)的四倍。根据现在的一年期贷款报价利率3.65%看,四倍应该是年息14.6%。

五、民间借贷的利息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向对方主张利息吗?

自然人之间的借贷,未明确约定利息的,视为无利息。但还款期限届满后,借款人未依约还款的,出借人有权要求借款人自还款期限届满之日支付资金占用利息。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可以自要求还款之日或者起诉之日起主张资金占用利息。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报价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六、民间借贷能否采取口头形式?

根据《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之间借款可以是口头协议方式。口头协议的最大弊端是发生纠纷时无法举证,除非对方承认借贷事实或者借款人有其他证据证明,否则难以确认双方借贷关系的存在。

司法实践中,民间借贷大多采用“借据”“欠条”“借条”等形式,但相对于借款合同而言过于简单,往往会为纠纷的解决留下后患。因此,对于数额巨大的民间借贷最好签订详细的借款合同,以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借款合同的内容应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七、民间借贷案件向哪个法院起诉呢?

未约定管辖法院的,既可以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起诉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原告向法院起诉,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九、没有借条,可以起诉吗?

法院立案时不对证据进行实质性审查,所以可以到法院起诉,但能够起诉不代表可以胜诉。能否胜诉还是要看是否提供了充分的证据,最好既有借条或借款合同,又有转账记录予以证明。在没有借条的情况下,可以通过电话录音、微信聊天记录、短信记录等证实双方存在借款的意思表示,配合其他证据如银行转账凭证、微信转账凭证、支付宝转账凭证等证明借款事实。

十、民间借贷案件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呢?

三年,自借款到期之日起计算。如未明确约定还款期限,则从主张还款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可以因出借人向借款人提出履行请求、借款人同意履行还款义务等情形而发生中断。诉讼时效中断的,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重新计算。

十一、民间借贷案件的诉讼时效已经过了,还能再去起诉吗?

可以起诉,但是如果债务人以诉讼时效抗辩,那么法院将不支持返还借款的诉讼请求,债权人将会败诉。当然,如果诉讼时效过了,但是借款人重新向债权人出具了借条、还款承诺书、还款计划或以其他方式表示同意偿还借款的,便不得再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进行抗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