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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新规速递(三)

浏览: 时间:2023-04-20 分类:新规速递


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6号),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

一、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三、本公告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公告》执行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办法》5月1日起实施

为了维护承包方与发包方双方的合法权益,农业农村部制定了《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办法》。该政策将于2023年5月1日起实施,其中有如下4点内容:

第①点: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且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承包农村土地的权利。

第②点:承包方自愿将部分或者全部承包地交回发包方的,承包方与发包方在该土地上的承包关系终止,承包期内其土地承包经营权部分或者全部消灭,并不得再要求承包土地。

第③点:经承包方申请和发包方同意,承包方可以将部分或者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户。

第④点:承包期内,若出现下述情形之一的,承包合同终止:A:承包方消亡的,即承包方(农户)逝世的;B:农户自愿将全部的承包地交回给发包方的;C:农户将全部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转让的;D:承包地被全部征收的。


加快编制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

2023年4月6日,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印发《关于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为基础明确林地管理边界规范林地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旨在统筹耕地和林地保护管理,落实国土空间统一用途管制,进一步规范林地管理。

《通知》明确要坚持国土空间唯一性和地类唯一性,以“三调”成果为统一底版,综合考虑地类来源的合理性、合法性,科学合理明确林地管理边界,规范林地管理。特别对于区分耕地上造林情形,实行差别化管理;比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为林地的,属于在农民依法承包经营的耕地上种树的,经地方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与林草主管部门共同确认后,依据相关要求,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逐步恢复为耕地。